10月9日,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网络交友诈骗案。
安徽省男子张某,小学文化,曾在”诈骗公司”工作。公司“倒闭”后,2016年至2019年三年间,他冒充女性“婷婷”,继续和在公司工作时认识的客户辽宁人常某“深入交流”,通过QQ聊天维系“男女朋友”关系。同时,张某还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与房县城关镇郭某相识。张某自称未婚女性“黎黎”,以微信聊天的方式,与郭某在微信上发展成了“网络恋人”并许诺结婚。获取常、郭二人信任后,张某以如购买手机、情侣戒指,家人生病,信用卡被冻结,打官司等各种借口向二人借钱、要钱。二人分别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向张某转账38次、147次,共计总金额24万余元。
2019年阴历年前,郭某提出网恋三年来,没有见过“黎黎”,要求趁过年见面并走亲戚考虑结婚事宜,遭到“黎黎”冷漠拒绝并拉黑。网上热恋的恋人突然“变脸”,郭某仔细回想交往细节,经旁人提醒,意识到自己可能遇上了骗子,遂至警方报案。同样受骗的常某也意识到网恋女友“婷婷”不对劲,同期进行了报案。据了解,涉嫌诈骗罪的男子张某今年25岁,这位网络世界里三年假扮漂亮单身女性没有“露馅”的小伙,在现实中,是一名不折不扣的男子,个子不高,身材微胖。庭审中,张某对其假冒女性身份,通过QQ聊天软件及婚恋平台添加微信好友,并以谈恋爱、许诺结婚等事宜为由诈骗24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