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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女子过高铁安检终被抓获

来源: 房县法院 时间: 2019-10-11 11:46 点击量: 407

“我躲了这些年,没想到还是躲不过。现在我反而安心了,我回十堰让家里人拿钱给她,把这事了了。”当孙红霞在重庆西站刷身份证进站时,身为网上在逃人员的她被民警带到看守所后发出了感慨。

时光追溯至七年前,2012年9月17日17时32分许,年仅6岁的陈某在房县土城镇白鸡铺村横过公路时被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撞倒,双腿残疾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车主孙某事发后垫付部分医药费用120910元,后经两审终审,孙某尚应赔偿338630.62元。可判决生效后,孙某为躲避赔偿责任下落不明。陈某监护人于2015年1月30日向房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之后即对孙某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未发现其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局干警看着小朋友痛苦的样子,十分难受,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房县法院共计为陈某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而执行局干警为找到孙某,遍访其父母、亲友、邻居,穷尽执行措施,仍然没有其一星半点消息,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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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根据最新法规条文,法院干警引导陈某及其监护人通过刑事自诉维权。诉讼文书生效后,孙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网上在逃人员名单。案件也在今年夏天出现了转机。2019年8月7日中午,孙某在重庆乘坐火车进站时被识别出为网上在逃人员,重庆西车站派出所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临时羁押,8月12日房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孙某亲属得知其被逮捕后,主动找到执行干警,8月14日,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孙某家人与陈某监护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孙某方一次性将35万元赔付到位,案件从孙某“露面”到结案仅一周时间,陈某的后续治疗费用也终于有了着落。

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是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的重要保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房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近年来,多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强有力的打击了一批心存侥幸的“老赖”,坚决维护法律尊严。

 

法官说:

在此,要给申请执行人一个建议:积极配合承办法官,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并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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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要给广大被执行人提个醒。不要心存侥幸,一旦成为“老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自己在乘坐飞机、高铁、动车,入住高档宾馆,银行贷款,征信记录等方面受到限制,还会对子女升学、公务员考试等造成影响,严重的甚至还会被依法追究拒执罪,本文中的“孙某被列为在逃人员,“露面即被捉,亲人两行泪”。所以,每个人都应对法律心存敬畏,千万不要试探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