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赴大木厂镇高船村、共青村,在村委搭起“临时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故意伤害案件,当地干部群众共计30余人在村委会现场参加了庭审旁听。
考虑到被告人朱某、高某均系聋哑人,为保障其诉讼权利,县法院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不仅为朱某、高某指定辩护人,还通过教育局安排房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进行庭审翻译,保障庭审有序开展。
庭审中,两名被告人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干警们向旁听群众进行法治宣讲,教育村民之间要和睦相处、互谅互让,并当场释法答疑, 告诫群众知法、用法、守法。村民们纷纷表示这次旁听庭审受益匪浅,以后要理性处理邻里之间发生的问题,不能冲动意气用事。村两委干部则表示,巡回审理到山村,不仅方便村民们解决纠纷,也是司法为民、送法下乡的好举措。
多年来,房县法院积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优良传统,常态化深入乡村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将审判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教育群众遵纪守法,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